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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7月1日起南通全市范圍內全面實施應用《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〈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(試行))的通知》《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印發〈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操作指南(試行))的通知》正式執行國家統一的失能等級評估維度、評估指標、評估分值及失能等級確定辦法出具失能等級評估結論。具體有哪些變化呢?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!
一、失能等級評估
我市參保人員申請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,應根據國家評估標準進行失能等級評估,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,方可享受相應待遇。原則上自受理申請之日起,在20個工作日內出具失能等級評估結論。特殊情況下,評估時限可延長至25個工作日。
二、待遇政策
執行國家統一標準后,我市失能參保人員按國家評估標準評估確定為長期護理失能等級2級(中度失能)、3級(重度失能I級)、4級(重度失能Ⅱ級)、5級(重度失能III級)的,可按規定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,居家上門服務待遇規定和服務要求暫按原政策執行。具體如下:
失能等級 | 待遇標準 | |||
家庭照護(元/天) | 機構照護(元/天) |
居家輔具服務 (元/年) 備注:基金和個人按照8:2比例支付 |
||
入住醫療機構 照護床位 |
入住養老機構 照護床位 |
|||
2級(中度) | 8 | 40 | 30 | 6000 |
3級(重1) | 11 | 50 | 40 | 8000 |
4級(重2) | 11 | 50 | 40 | 8000 |
5級(重3) | 15 | 70 | 50 | 8000 |
三、待遇銜接
按照“老人老等級老待遇、新人新等級新待遇”原則,做好待遇銜接過渡,即:
1、老人老等級老待遇
新政策實施前,已按原標準評估取得原等級評定結論的,執行原待遇享受條件,機構照護服務、家庭照護服務、輔具服務待遇按原待遇標準享受相應待遇。
2、新人新等級新待遇
新政策實施以后,按國家評估標準評估,執行新分級標準,出具失能等級評估結論,享受相應待遇。
3、復評待遇銜接
新政策實施前,已經評定且原已享受待遇的人員,每2年須復評的,按國家評估標準進行復評、確定失能等級,享受相應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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